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国际 ISSN:1006-5199

国内刊号:11-3591/A

创刊时间:1995年

出刊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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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瑜:网络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与正确导向

【内容提要】网络意识形态是网络时代意识形态发展的新形态,信息传播媒介的变革、网络生存实践的演进以及意识形态的转型共同促进了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与发展,生产传播主体的大众化、内容形式的感性化、作用领域的生活化成为当前网络意识形态的突出特征。在网络成为当前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的形势下,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需要我们辩证地认识和把握网络意识形态生成与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其特征与趋势,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引领作用,反对个人主义哲学、“去唯物论”以及“去意识形态化”等错误理论和思想倾向,切实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人民主体立场、科学理论基础和正确价值导向。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  “去意识形态化”  人民主体立场

作者简介:张瑜(1974-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  100084)。


意识形态关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大问题,具有极端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共产党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带领中国人民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西方国家把社会主义中国的崛起看作对资本主义全球霸权地位的威胁和挑战,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的“西化”“分化”从来没有停止。当前,互联网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领域。习近平指出:“网络已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22页。〗网络意识形态是网络时代意识形态发展的新形态,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必须深入研究网络意识形态生成与发展的内在逻辑,辩证地认识和把握其发展特征与趋势,廓清模糊认识,批判错误倾向,不断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理论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引领作用。

一、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多维考察

社会意识既由社会存在决定,又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因此,考察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一方面要立足于网络时代的技术与社会变迁,深入分析网络作为工具对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的影响以及网络社会环境下人的生存方式变化带来的意识形态内容和形式的深刻变革;另一方面则要关注现代意识形态功能场域的拓展,全面认识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机制。

1.信息传播工具的变革引致意识形态存在空间的延伸

作为网络时代科技革命的标志性产物,互联网首先是作为信息传播工具逐步进入人类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信息化的进程。在意识形态领域,网络媒介为精神文化内容的生产和传播提供了新的工具,意识形态的存在空间从现实向网络不断延伸。自20世纪90年代成为互联网国家以来,我国采取“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的方式逐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以加强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2000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意识形态建设进入互联网的具体要求,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方面。2007年,党中央进一步要求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胡锦涛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59页。〗。2013年,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参见《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50-51页。〗。随着网络思想理论阵地建设的展开以及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斗争的深入,网络空间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与此同时,多样化社会思潮也纷纷进入网络平台。1995年“水木清华”“日月光华”等BBS先后在高校社区建立,“天涯社区”“新浪论坛”等公共论坛逐渐成为社会思想舆论的网络聚集地。2005年之后,随着互联网进入Web 20时代,社交网络和自媒体的普及为各类错误社会思潮的广泛传播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造成复杂而多重的影响。有学者指出,当前我国网络伪善言论问题比较突出,充分体现在意识形态渗透、热点事件评论以及针对民生问题的网络舆情危机等方面,道德绝对主义、道德主观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是其理论根源〖参见周斌:《网络伪善言论的表现、成因与对策》,《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10期。〗。可以说,各种新兴媒介为错误社会思潮的传播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手段,使其在网络空间形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态势,这进一步促进了国家对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主动作为。总的来看,无论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还是各种社会思潮,都将网络媒介作为内容生产和传播的新工具,致力于打造网络阵地和平台,争夺网络空间的话语权。我们可以把意识形态逐步进入网络领域的进程视为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路径之一,由此意识形态的存在场所从现实空间延伸至网络空间,呈现新的发展形态。

2.人的生存方式变革导致意识形态内容和形式的变化

作为工具普遍化应用的结果,网络融入社会各领域,对于人类实践活动的影响从工具的延伸发展至环境的重构。作为现实社会延伸发展而成的新型社会形态,网络社会拓展了生产和生活环境,改变了人的生存方式,引发意识形态的深刻变化。一方面,信息成为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核心概念,促进意识形态内容的变化。《信息时代三部曲:经济、社会与文化》(包括《网络社会的崛起》《认同的力量》《千年终结》)的作者曼纽尔·卡斯特以“信息主义”来指称新技术范式所带来的社会发展方式。有研究者进一步指出,信息主义不仅仅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更应当上升至哲学意义,从社会观走向世界观,“这就是由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情感方式、交往方式等等在内的人的整个存在方式的信息化、数字化所导向的信息主义”〖肖峰:《信息主义:从社会观到世界观》,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7页。〗。作为一种伴随网络时代兴起的理论思潮,信息主义反映了人们立足于新的生存方式、以信息为基点来阐释关于人与社会乃至整个世界的哲学思考。尽管各个学科对信息主义这种新的理论范式还存在不同的看法,然而对于当代意识形态的发展而言,网络时代所孕育的新社会因素正在推动意识形态内容的丰富和深化,这一发展体现在哲学理论、政治法律、道德伦理、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

另一方面,新技术革命改变了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方式,影响意识形态形式的变化。以网络技术群为中心的信息革命引发技术范式的持续变革,整个社会的面貌逐步被网络重新塑造,人们在“数字化生存”实践中产生了“对当代网络技术的崇尚”。有研究者提出,当代意识形态的一个重大变化在于蕴含在科学技术中的合理性成了当代人普遍的信仰。科学技术作为“背景意识形态”构成意识形态整体结构中的隐性层面,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发挥作用〖参见俞吾金:《从科学技术的双重功能看历史唯物主义叙述方式的改变》,《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当前,伴随着人工智能对人类智能不断的模拟、延伸甚至超越,人类生存方式在人机融合的推动下发生新的变化,精神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在人机互动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可以说,当代意识形态的发展不但包括其显性内容的丰富,而且包括由科学技术的观念形态所引发的隐性结构的变化。总之,网络社会环境下人的生存实践发展必然引起意识形态的深刻变化。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19-420页。〗作为社会存在方式的变革在社会意识中的体现,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正是网络时代社会大变革的反映。

3.现代意识形态功能场域的拓展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现代转型中,意识形态与作为新科技革命产物的互联网相结合,促进了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和发展。从历史发展的脉络看,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而产生并得以发展。伴随资本主义国家代替封建主义国家,意识形态作为一种重要力量进入国家权力体系,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建构的合法性依据。然而,随着资产阶级巩固了自身的统治,其革命性褪色,以资产阶级国家为基础的现代意识形态发生根本的蜕变,变成了维护资产阶级政权的保守力量。尤其是在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逐步高涨之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发生了“告别革命”的历史转型〖参见侯惠勤:《意识形态的历史转型及其当代挑战》,《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年第12期。〗。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第三次技术革命迅猛发展,推动人类社会进入网络时代。作为网络社会的基础技术架构,互联网在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同时深刻影响着精神领域的变化。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意识形态的现代转型与网络化的发展发生耦合关系,网络意识形态成为现代意识形态的一种新形态。

在这次转型中,“告别革命”的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坚持“革命理想主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形成了共存竞争的格局,互联网则成为意识形态博弈较量的新领域。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要告别的是危及其统治地位的革命,而对于推行其霸权主义的‘颜色革命’则是从来不告别的”〖侯惠勤:《意识形态的历史转型及其当代挑战》,《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年第12期。〗。因此,遏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大力向世界输出资本主义“普世价值”和“颜色革命”,成为西方意识形态转型的必然结果。美国作为互联网的发明国,一方面凭借其在互联网领域的先发地位和信息技术优势来制定国际互联网的各种协议、制度和标准,企图以西方价值观来塑造全球网络意识形态;另一方面通过与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结盟和文化软实力向发展中国家强力输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竭力以西方话语权主导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遏制和攻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例如,美国在其外交政策中极力宣扬所谓“互联网自由”,宣称各国公民的网络自由权利不应受其所在国家的主权限制。“互联网自由”的实质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互联网版本,是美国利用网络输出西方价值观、引导政治舆论、干涉他国内政的新方式。针对美国等西方国家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战略企图,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占领互联网这一前沿阵地,主动与西方意识形态展开全方位的较量,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习近平明确指出:“大国网络安全博弈,不单是技术博弈,还是理念博弈、话语权博弈。”〖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205页。〗“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55页。〗“历史和现实都警示我们,思想舆论阵地一旦被突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守得住。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上,我们没有任何妥协、退让的余地,必须取得全胜。”〖《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37页。〗我国与西方国家在信息网络领域日趋激烈的竞争和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较量,促使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地位更为凸显。

二、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特征与内在逻辑

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体现时代变迁的内在规律,这些规律通过传播媒介的演进逻辑、网络生存实践的发展逻辑以及意识形态融入当代网络生活的转型逻辑等驱动力量,促进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和丰富。随着网络时代社会变革的持续深化,网络意识形态呈现出生产和传播主体大众化、内容形式感性化、作用领域生活化的发展态势。因此,深入研究当前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特征及其内在逻辑,是我们充分认识和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运行规律,有效提升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的基础。

1.传播媒介的演进逻辑促进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主体的大众化

作为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传播的新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受到传播媒介演进逻辑的深刻影响。回顾和梳理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传播媒介在人类社会的意识形态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贯穿着一条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主体不断大众化的发展脉络。自国家产生之后,传播媒介即掌控在统治阶级手中,承担起主导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的使命。从中国古代的甲骨、青铜器、简帛,到古埃及的纸莎草纸卷、古巴比伦的楔形文字泥板,到古罗马的羊皮纸,这些原始的传播媒介传递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发挥着维护等级与秩序的政治功能。随着印刷术引发传播媒介变革,意识形态的生产和传播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廉价纸媒改变了文化生产的条件,印刷技术提高了思想传播的效率,原先为贵族、封建主或是教会上层所垄断的文化知识在社会中扩散开来,新的思想不断出现,形成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恩格斯这样描述报刊在革命运动中的影响:原先“禁锢在独卷手抄书内的思想,无法传扬到四面八方”,而印刷术流传以后,“欧罗巴吵吵嚷嚷,多么激动,多么震惊;熊熊的火焰,宛如狂飙,喷射而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3-44页。〗。社会学家库利提出的“印刷即民主”正是对印刷媒介所引发的意识形态变革的一种刻画。人类社会进入以广播和电视为代表的电子媒介时代后,以声音和图像为主的媒介传播进一步突破了知识水平和教育程度的限制,使得广大社会成员获得了接受信息和思想文化的机会,促进了意识形态的大众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会大众作为意识形态生产者与传播者的主体地位得到极大提升。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交互性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大众传播媒介的“把关人”效应,以往被动的听众或观众变成了主动生产或传播信息的网众,意识形态的生产主体、接受对象与传播途径都变得多元。

在国家全面建设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同时,网络社群和网民大众参与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的程度也在日益增加。一方面,网络社群的形成促进了网络空间建构、解构或重构意识形态的发展趋势〖参见杨嵘均:《论网络虚拟空间的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策略》,《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1期。〗。各类社会群体通过网络来维护群体利益、凝聚群体共识、培育社群文化、表达价值诉求,形成了以多样化的网络社群为生产和传播主体的意识形态多元版图。另一方面,自媒体的普及进一步促进了这一趋势,自媒体传播的个体化、碎片化、去结构化等特性使得意识形态的生产和传播过程更为复杂多变,网民的利益诉求和观点表达能够通过自媒体舆论共振效应快速演变成社会议题,自媒体意见领袖也凭借其网络话语权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影响力,导致网络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主体的大众化发展特征日趋显著。总体而言,互联网促使多样化的社会群体和大量社会个体深入参与意识形态实践,网络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者的组成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呈现出大众化发展趋势。当前,意识形态工作要顺势而为、因势利导,主动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充分发挥网络反映民意、凝聚共识的作用,在增强凝聚力和引领力上下功夫,更好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

2.网络生存实践的发展逻辑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内容和形式的感性化

意识形态在传统上主要是以概念化、系统化为特征的理论形态,但也存在图腾崇拜、宗教行为和政治仪式等感性形式。在当今网络时代,新技术革命带来的生存方式变革促使意识形态的感性存在更为凸显。根据网络从客体环境的数字化、主体存在的虚拟化到主客体交互智能化的发展进程,网络意识形态的感性化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计算机革命对社会环境进行“数字化改造”,生产生活领域的信息化、网络化进程持续加速,思想文化内容经由数字化改造变成丰富多样的多媒体样态。作为网络意识形态感性化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人们逐步进入视觉文化勃兴的大众“读图时代”,意识形态的感性存在形式不断丰富。在这一发展进程中,以视觉化传播为代表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创新,对于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第二个阶段,随着新媒体和社交网络的普及,主体存在方式的数字化和交往实践的虚拟化深度发展,网络意识形态的感性化发展进一步深入。一方面,数字化存在激发了人的个性与能动性,延展出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虚拟表情、赛博艺术、网络仪式等成为思想观念新的表达形式,体现着意识形态感性形式的发展。另一方面,虚拟交往不断丰富人的社会关系,拓展交往实践的深度和广度,主体由此实现“多重自我”的交往。在这一过程中,处在不同生存状态的个体的生活诉求、情感表达和价值倾向转化为网络空间中的动机、情绪、希望、幻想、信念等,这些感性内容成为意识形态的重要构成部分。马克思曾指出:“在不同的财产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95页。〗可以说,情感表达和价值倾向等感性内容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由人们的虚拟实践得以充分展开,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大众化传播提供了新的机遇。习近平指出:“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278页。〗当前,主流意识形态融入人们的生活世界,以多样的新媒体方式和丰富的感性化内容不断提升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是意识形态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

在第三个阶段,在人工智能发展的背景下,主客体实践的智能化发展使人们对意识活动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同时意识形态的感性存在形式及其影响得到更为广泛的重视和研究。例如,脑机接口的智能技术为人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之间建立起便捷的联结,由此主客观互动可以摆脱抽象提炼和再还原过程中的信息失真、信任受损以及知行区隔,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人的思维意识反映的层次、广度和效度,更为感性直观地呈现人的意识活动。当前,人工智能在认知领域对计算和推理的替代,反过来更加突显提升和发展人的直觉和情感等感性特质的重要价值。因此,高度重视和主动研判智能社会环境下意识形态感性化发展的演进趋势,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动性,是我们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的必然选择。

3.现代意识形态的转型逻辑彰显网络意识形态发展的生活化特征

作为时代变化的产物,意识形态的历史转型具有历史合理性和规律性。随着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意识形态的重心从政治领域拓展到社会生活领域,日常生活成为意识形态发挥功能作用的实践场域,这体现了现代意识形态发展变化的转型逻辑。此次意识形态的历史转型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回应了“在以和平发展为特征的时代条件下,意识形态如何发挥作用”这一时代问题。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转型中把立足个人主义的“普世伦理”作为核心,以调节社会生活中深层次的阶级矛盾。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而言,“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共识、调动力量的作用,一是要让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基础的思想理论全面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一是要把意识形态的作用机制转移到核心价值观上”〖侯惠勤:《意识形态的历史转型及其当代挑战》,《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年第12期。〗。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把思想理论转化为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使得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感知、领悟和践行,最终落实到日常行为的思维习惯。当前,网络深度融入日常生活,广泛连接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全面展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记录着历史传统、文化心理、社会心态以及流行观念等。在这个意义上,主流意识形态的生活化转型逻辑与社会生活的网络化发展形成了互动,从而不断推动网络意识形态生活化特征的深入发展。

首先,这一发展体现在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生产立足于日常生活。“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1页。〗主流意识形态融入人们的网络生活,转化为大众喜闻乐见的生活话语,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和生活向往也通过网络表达得到真实的呈现和反映,进而被纳入意识形态的内容建构。其次,表现在网络意识形态的存在空间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正式组织场域中的网络思想政治理论传播到社会公共场域中的网络思潮和大众舆论,以至于熟人交往场域中的社群文化和圈层认同,无不体现出人们丰富多样的网络生活场域都已成为意识形态新的居所。借助各类网络交往场域,主流意识形态可以为理论作用于实践找到多样化的中间环节和实践载体。最后,体现在网络意识形态的作用方式向以网络文化为主要表现力的综合方式转变。网络文化蕴含着社会生活的价值取向,意识形态通过融入网络文化进一步生活化,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背景,对思想文化和社会心理产生显著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尤其是作为“网络原住民”的青少年一代,他们的价值观念及其发展变化在相当程度上受到网络文化的影响。由此,主流意识形态需要主动融入网络生活,自觉引领网络文化的发展,从利益需求、价值共鸣、精神寄托、情感认同等方面探索大众认同的契合点〖参见吴学琴:《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分析及其认同》,《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3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众生活。

三、坚持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正确导向

研究网络意识形态生成发展的进程及其重要特征,有助于我们在掌握规律性的基础上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正确导向。习近平指出:“无论是理论研究、宣传报道还是文艺创作、思想教育,都要把坚持正确导向摆在首位,始终绷紧导向这根弦,讲导向不含糊、抓导向不放松。”〖《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26页。〗面对网络时代技术、社会与文化变迁的多重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引领作用,反对个人主义哲学、“去唯物论”以及“去意识形态化”等错误理论和思想倾向,切实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人民主体立场、科学理论基础和正确价值导向。

1.反对个人主义哲学,坚持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人民主体立场

信息生产和传播主体的个人化现象引发了关于意识形态实践主体的讨论,产生了一些新的观点和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个体意识形态论”。有研究者提出,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化不断加剧的形势下,要重新认识个体意识形态。从发生逻辑看,意识形态一定是个体思维的结果;从实际存在看,个体意识形态也是一个普遍的事实。社会生活的信息化和网络化使个体意识形态的整合更加复杂〖参见刘少杰:《意识形态层次类型的生成及其变迁》,《学术月刊》2011年第2期。〗。这一观点的积极意义在于启示我们具体分析当前生动而复杂的意识形态现象,注重把国家意识形态有效地转化为个人意志并通过个体践行发挥作用。与此同时,我们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个人观来正确认识意识形态的个人主体问题,避免受西方个人主义哲学的误导,把“孤立的个人”或“抽象的个人”当作意识形态主体。马克思指出,个人的意识都是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任何意识都不过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其状况决定于人和自然、人和人关系的实际状况。准确地说,个人意识形态是“现实的个人”的意识形态,这个“个人”在实质上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与他人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因而属于一定阶级和社会形态的人。因此,所谓“个体意识形态”是无法脱离个体所处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关系的,意识形态的“个人主体”最终不过是意识形态“阶级主体”中的一个具体表现。在网络意识形态实践中,尽管个人在意识形态内容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得到较大提升,但是这并不能改变意识形态在本质上依然是一定社会集团意志的体现。因此,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坚持人民主体性和调动个人积极性相结合,防止“以个人为本”的错误倾向。

特别是近年来网络文化的广泛传播,为以个人主义为内核的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传播提供了条件,对此我们要给予充分重视并加以引导。例如,关于自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工作,有研究者认为,对当下很多年轻人而言,“人民群众”由于一词过于简单化、抽象化而显得没有吸引力,建议用“大众”这个开放的概念来为个体的社会成员提供整合〖参见闫方洁:《自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41-242页。〗。这一观点对于强调自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对象的差异性、个别性、主体性具有积极意义,但要注意的是,不能把这个“大众”看作社会个体的简单集合,更不能把它看作“以个人为本”的抽象集体。我们所使用的“大众”概念仍然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它包含具体历史条件下的大多数个人,但不能归结为个人;它包容了网络时代多样化的个人主体,但依然具有“人民”概念的集体意义。“人民”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特有范畴,“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体现了社会主义高于资本主义的共同价值追求以及对个体的关切。在今天,淡化“人民群众”的阶级性,抽象地谈论“个体主义”“自我意识”等,这是西方意识形态侵蚀我国学术话语的表现,是造成社会价值观混乱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当前网络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主体的大众化发展趋势下,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辩证分析各种新看法、新观点,防止个人主义哲学的误导,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人民主体立场。

2.防止“去唯物论”的错误倾向,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唯物论哲学基础

面对网络时代意识形态感性内容凸显的发展状况,有研究者认为,网络意识形态以感性为主导;也有研究者认为,“在影视媒体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当代,感性是意识形态的存在形式”,并提出“如果意识形态的产生根源和存在基础是实践,那么意识形态中一定包含着实践本身所固有的丰富的感性因素或感性特征”〖刘少杰:《意识形态的感性形式与理论形式》,《江苏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这些研究对于重视当代意识形态的感性内容是必要的,但要防止在哲学认识上滑向“实践本体论”,避免因“去唯物论”这一错误倾向而片面强调网络意识形态实践的主观能动性,忽视或否定其客观基础。唯物史观认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第一位的,人的意识、人在历史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处在第二位。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以唯物论为前提的。“如果拒斥唯物论,或者只讲以实践为基础的‘唯物论’(即‘实践本体论’),实践就必然成为主体设定客体、主体自我外化的主观性活动,就必定成为从个体需要和人性诉求出发的意志性活动,就必定成为排斥客观真理和科学认识的实用主义。事实证明,所谓的实践本体论归根到底就是个人本体论,就是个人主义哲学。”〖侯惠勤:《哲学与意识形态领导权》,《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年第3期。〗基于此,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以客观制约性为前提。在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哲学,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以现实世界作为虚拟世界的根基。虚拟世界是人的网络实践活动的产物,凸显了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人的感性实践活动通过网络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然而,虚拟世界归根结底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其根源在于现实社会。网络意识形态的存在基础是客观现实世界,尽管它凭借数字化的方式彰显丰富多样的感性内容和形式,但本质上是人们物质生产活动和现实社会关系的产物。因此,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要立足于社会历史实践,坚持把“现实是虚拟的根源”作为研究问题和推进工作的重要原则,立足现实社会解决网络意识形态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二是以客观必然性作为网络实践的遵循。伴随数字生存方式而来的是主体个性的张扬,网民的行为变得更加“任性”,把网络视为不受客观规律制约的自由空间,寻求自我实现。然而,人的实践都受客观规律的制约,网络实践亦是如此,它不是个人任意支配和自由选择的自我外化活动。因此,网络实践作为人的实践的重要维度,是人在遵循客观必然性基础上自觉的能动实践,而不是基于主观主义的所谓“意志自由”。

三是以求真作为网络善治的基础。网络空间充满了利益的博弈、意志的冲突、价值观念的交锋,网络治理需要找到一个最大公约数作为凝聚共识的基础,这个最大公约数应当是世界的客观真理、事物的真实面貌和事件的事实真相。一言以蔽之,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客观真理,是科学认识社会价值观和价值追求的前提和基础。面对当前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和众声喧哗的价值博弈,没有以“真”为基础的客观评价标准,就无法达成社会共识和实现善治。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只有在求真的基础上讲善与美,把科学精神和客观规律作为认识和实践的前提和基础,才能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从而赢得网络治理的主动权。

3.防范“去意识形态化”,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价值导向功能

当代意识形态转型呈现出生活化的发展特征,这意味着意识形态建设要深入日常生活,才能有效引领当代精神文化的发展。但是,在此过程中要防止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用意识形态来剪裁社会生活全部内容的“泛意识形态化”,另一种是以生活的自发性来排斥理论和消解理想的“去意识形态化”。后一种错误倾向在当前网络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在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活化发展背景下,我们必须增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网络领域的价值导向功能,防范“去意识形态化”错误倾向的负面影响。

首先,防范网络技术自发性逻辑对思想理论的排斥。新技术革命对生产生活的巨大影响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技术乐观主义。有人认为,当代社会生活的发展应遵循技术的逻辑,而不需要思想理论来进行价值定向。在互联网领域中备受推崇的“我们不预测未来,我们创造未来”的观点即是崇尚技术自发性逻辑的典型体现。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所谓技术自发性的发展逻辑实际上是资本的逐利性和市场的自发性使然。因此,在网络技术全面融入社会生活领域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以主流价值观作为技术创新应用和网络生活发展的导向,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和研究网络技术变迁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辩证地把握网络变革的方向和界限,以思想理论的自觉来防止技术自发性的泛滥,让信息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其次,防范消费主义文化对理想信念的消解。消费主义文化通过网络和媒体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消费为中介,以享乐为目的”的生活方式借助“朋友圈”“网红”“直播”“拼贴”“戏仿”等网络流行文化大肆蔓延,使得大众沉溺于娱乐性、游戏性的网络消费时尚,满足于感官愉悦和生活享受。消费主义的弊害在于使人沉溺于欲望和本能,把娱乐和享受作为最终目标,以个人生活的享乐代替对社会现实的关注,消解崇高理想和信仰,淡化政治和国家观念。对此,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要把构建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作为重要着力点,倡导理想主义、反对物质主义,倡导奋斗创造、反对享乐主义,倡导奉献社会、反对个人利己主义,以积极进取的超越精神取代消费主义社会迷恋“自发性”的生活心态,以创造美好未来的理想追求破除享受当下生活的自我封闭,以高尚的理想信念激励人们投身向上向善的奋斗实践。

最后,防范网络文化的多元价值取向对主流价值观的侵蚀。互联网开放交互的特性及其“去中心化”的架构与社会生活的复杂丰富性和多样多变性融合互动,建构起“消解权威”的多元文化空间。自媒体的社交网络生态进一步催生出一种社会圈层化、价值碎片化的文化景观。网络文化的这种多元价值取向容易导致相对主义、折中主义、功利主义的泛滥。对此,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为人们在网络实践中的价值选择提供科学理论的引领,从而站在历史的制高点把握精神追求的方向;要以主流价值观来引导网络文化的发展,大力破除网络领域中存在的“价值中立”“淡化政治”“告别理想”等“去意识形态化”的错误倾向,旗帜鲜明地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性和导向性,以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来培育理想信念、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广大网民;要全面辩证地看待网络文化的多样化生态,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同时注重甄别明辨、去伪存真,坚持思想理论正面阵地建设和批判错误观点相结合,坚决反对脱离人民大众的价值立场、抛开真理观的价值观念和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特别是“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16页。〗,从而营造一个善恶分明、是非明辨的网络文化环境,为人类网络精神家园的建设打下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牢固基石。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

[2]姜辉:《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要在增强凝聚力和引领力上下功夫》,《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8年第9期。

[3]林建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新时代意蕴和旨归》,《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8年第6期。

(编辑:刘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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